2018年6月28日,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主办的2018中国二手车大会在大连隆重举办。来自国家政府部门领导、行业协会机构、汽车行业精英、主流媒体等在内的1000余人出席了会议。在主论坛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女士针对当前国内的汽车流通市场及二手车发展问题作了解读。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的汽车产业和市场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汽车进入家庭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巨大的市场需求拉动了汽车产业,步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
2018年对于中国二手车行业来说,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一年,政策环境持续加持,市场体量增长迅速,更多的资本为这个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如何驾驭这个千载难逢的时代?如何在这个时代里厉兵秣马、砥砺前行?本届大会以"融聚源 信行远"为主题,力图在政策利好的历史机遇下深入探讨二手车行业融合·诚信的问题。
以下是胡剑萍女士现场演讲实录,包含新车、二手车、平行进口车及报废车等相关政策: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汽车类产品销售额占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4,汽车在扩消费中发挥着顶梁柱作用。加快汽车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汽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扩大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近年来汽车流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消费和汽车流通工作。商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围绕促进汽车流通、扩大消费,汽车流通全链条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促进了汽车市场平稳较快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发布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改革新车销售体制。
新的办法推进了多方面改革:
一是打破实行十多年的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推进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供应商、经销商、消费者之间由单一线条的闭环联系,转变为网状共享的开放联系。
二是促进建立新型市场主体关系,平衡供应商和经销商关系,促进交易公平公正,充分发挥零供双方积极性。
三是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把供应商、经销商作为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及售后服务中能够明白选择、自由消费。
四是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经销商备案管理制度,开展信息报送,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发布实施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经销商认真贯彻执行,江苏、广东、山东等多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培训和专项行动等方式推动办法落地。
办法实施一年以来,成效明显。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关系更加和谐,共享销售及售后体系的发展趋势更加明显,已经出现了包含十几个汽车品牌、几十个车型的汽车卖场,特别是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借助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发展势头迅猛。
总的来看,汽车市场保持了平稳增长。在2016年高增长的基础上,2017年我国汽车销售2888万辆,同比增长3%,连续九年位居全球第一;2018年1-5月销售1179万辆,同比增长5.7%。应当说,《办法》实施后,汽车市场的发展好于行业预期。
第二,推动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活跃二手车市场。
近年来,二手车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突出,特别是各地普遍实施限迁政策,阻碍了车辆自由流通,抑制了市场潜力释放。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活跃二手车市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部署活跃二手车市场工作。
《若干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商务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大力促进二手车市场繁荣。
一是商务部等11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进一步明确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多项具体措施。公安部门优化了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原银监会调低二手车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30%,原保监会鼓励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特点的专属保险产品。
二是锲而不舍推动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商务部积极作为,会同公安、环保部门明确取消限迁政策的标准并加大督促力度。截至目前,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的25个省份均已发文取消了限迁政策。
三是取消了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许可。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的要求,2017年商务部第3号部令废止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设立鉴定评估机构的相关条款,便利市场主体的设立经营,促进创业创新。
随着各地取消二手车限迁等政策,活跃二手车市场的成效明显,二手车交易量在2016年同比增长10.33%的基础上,2017年达到1240万辆,同比增长19.3%。2018年1-5月达554.6万辆,同比增长15.4%,其中异地转移登记车辆占比达24%,较去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
第三,推动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改进行业管理方式。
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计划,目前修订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主要有三方面改革:
一是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要求,实行“先照后证”制度;
二是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和旧件流通;
三是废除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展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2017年全国机动车回收总量174.1万辆,其中汽车147.2万辆。2018年1-5月,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72.5万辆,同比增长19.3%,其中汽车59.5万辆,同比增长16.7%。
第四,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为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外贸回稳向好,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分批支持17个省市(含计划单列市)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出台《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提出简化许可证申领、允许保税仓储等7个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搭建了完善的试点政策体系,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进一步细化了措施。
二是形成“一平台四体系”可复制推广经验。即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国际市场采购体系、贸易便利通关体系、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政府监管信息体系,这对于深入推进试点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三是发展多样化汽车流通体系。开展试点为打破品牌授权销售体制,建立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的汽车流通体系,制定《汽车流通管理办法》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是推动贸易方式创新。开展试点对原有的进口汽车贸易方式、贸易政策、产品认证制度进行了大胆创新,打破了进口汽车市场垄断。开展试点以来,中高端进口汽车降价明显,大部分在15%以上,部分甚至超过了30%。试点为我国探索整个平行进口体系提供了鲜活经验。2017年试点企业平行进口汽车13.6万辆,同比增长1.1倍;2018年1-5月,试点企业平行进口汽车近4.4万辆,同比增长12.8%;车型超过180个,有效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此外,我们积极构建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整合新车、二手车、报废车三个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大力推进与相关部门系统联网,为建设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搭建基础框架。
二、扎实推进汽车流通各项工作
新时期,汽车流通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汽车流通全链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畅通市场“经脉”,提高流通效率,完善行业管理,稳步扩大汽车市场规模,引导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行政处罚、信用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强执法,规范汽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办法进一步落地。
(二)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办法修订已列入2018年商务部规章立法计划。我们正在抓紧推进修订工作,开展行业调研,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形成修订思路,针对行业发展的痛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办法修订稿将向全行业征求意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并建言献策,使办法修订案更符合行业的实际和需要。此外,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取消限迁政策情况的跟踪并督促指导,确保活跃二手车市场的政策落地。
(三)积极推动出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修订国家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建立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追溯体系,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行业拆解水平,以此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为新车消费置换空间。
(四)深化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复制推广“一平台四体系”等成熟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平行进口管理制度,推进平行进口汽车在产品和服务、数量和质量方面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五)建立健全行业治理支撑体系。
一是推进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建立覆盖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方便消费者获取信息,便利企业经营管理,同时为政府加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采集汽车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流通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使违法者寸步难行,使消费者能明白选择、放心消费。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企业自律,行成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
完善汽车流通体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需要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多方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进汽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最后预祝本次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