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琼商建〔2017〕383号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洋浦经济发展局,省二手车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商办建函〔2017〕3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我省二手车和报废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1114-2015)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和停放、储存、拆解等场地的防火、防汛设施设备以及拆解后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存储、处置设施配备等要求。省二手车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推广行业企业技术规范,开展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意识。
二、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细化安全检查方案,克服形式主义,重点做好查实情、促整改、消隐患。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附件《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各商务主管部门要逐一复查,我厅将进行随机抽查。各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等,对现场抽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含文字和图片等),并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整改。各企业必须于9月3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向各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检查表,接受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和省商务厅抽查。
三、及时上报检查和整改结果
各商务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5日16:30前上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罗建强,联系电话:65330684。
邮 箱:306778657@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2.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17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